傷殘等級重新鑑定司法流程是哪些
傷殘等級重新鑑定司法流程: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鑑定通則》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辦案機關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委託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辦案機關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
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怎樣寫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應當這樣寫:首先,需要寫清楚上訴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等個人基本信息;其次,需要寫清楚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以及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另外,應寫明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最後,應註明提出上訴的時間。法律依據...
-
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權應當按照如下情形確定:1.應當到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2.由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管轄;3.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4.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
-
人民法院不受什麼的干涉?
律師解析:人民法院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為: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3、專門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人...
-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什麼呢
律師解析: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