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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身份證最快幾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當事人身份證丟失,可以憑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區户籍派出所申請補領新的身份證,規定60天以內可以領取新身份證;加快辦理證件大約需15個工作日左右。如果當事人應急使用,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規定1到3天可以領取臨時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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