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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處罰聽證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安徽省行政處罰聽證標準是怎麼樣的?

安徽省行政處罰聽證標準是怎麼樣的?

安徽省行政處罰聽證標準是針對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公民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的罰款。國家有關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1名本單位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或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根據案件需要,還可以指定或邀請1至2名非本案調查人員擔任聽證員或書記員,協助主持人工作。

聽證參加人包括當事人、第三人、代理人、案件的調查人員、證人、鑑定人員以及翻譯人員。

當事人是指被告知將受到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人是指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聽證程序是什麼?

聽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紀律;

(二)宣佈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聽證主持人介紹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詢問、核對聽證參加人身份,宣佈聽證開始;

(四)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

(五)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和質證;

(六)聽證主持人就案件有關問題進行詢問,調查;

(七)聽取當事人的最後陳述;

(八)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結束。

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當應當交案件調查人員、當事人、第三人和證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行政機關舉行聽證,不是向當事人收取費用。

如果是對行政相對人採取行政處罰的決定,此時需要告知行政處罰原因,如果説是符合法律當中規定需要舉行聽證程序的狀況,那麼還需要採取告知聽證權利的方式。一般情況下都是對於公民處1000元以上的行政罰款的狀況之下就可以申請,行政決定作出之前要舉行聽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