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許可

居住證中斷了怎麼補救

可以補辦。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居住證是各市公安局針對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常住的居民發放的一個證件,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請登記常住户口的證明,憑此可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辦法》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中斷了怎麼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