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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證辦下來還沒開通能在本地拿煙賣嗎?

一、煙草證辦下來還沒開通能在本地拿煙賣

煙草證辦下來還沒開通能在本地拿煙賣嗎?

煙草證辦理下來後必須要在辦理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拿貨,其他地方都是不被允許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bai專賣法》(法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二十九條等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因此,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證人從事着國產或者外國捲煙零售業務的行為是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但只能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所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二、違反規定的處罰以及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和行為罰:

1、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參考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條 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二十九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捲煙的零售業務,並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六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四條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煙草證辦理成功後必須在其辦理地點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也就是煙草公司拿貨,其餘地點都有不被允許的。若違反了規定,將予以罰款的處罰;嚴重者吊銷你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禁止販賣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