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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行政訴訟可以提起嗎?

一、著作權侵權行政訴訟可以提起嗎?

著作權侵權行政訴訟可以提起嗎?

可以,侵害人和受害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端,即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不服,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後作出複議決定。

(二)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規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做複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複議期間屆滿之日起規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著作權侵權需要承擔的責任

(一)民事責任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版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鄰接權的行為。

著作權侵權責任從三方面去看,分別是民事責任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刑事責任則是針對行為人涉及到犯罪所要承擔的;行政責任就是由行政機關對侵權人作出相應的警告、沒收非法所得等手段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