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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訴訟時效期間是如何規定的?

一、著作權侵權訴訟時效期間是如何規定的?

著作權侵權訴訟時效期間是如何規定的?

著作權侵權訴訟時效為三年。一般情況下,法律規定中對於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特殊情形下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相同的侵權行為已經給予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二、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1)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或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著作權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

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複製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3)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的證據,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賠償。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中明確一般侵權行為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時間,這屬於民事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一般從著作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開始計算,特殊情形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可以批准延長訴訟時效,但是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沒有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