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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和管轄法院

著作權2.45W

關於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和管轄法院

關於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和管轄法院

1、著作權的訴訟時效

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是指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這就是説權利人提起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訴訟時效制度,權利人可以拋開訴訟時效制度,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只要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權利人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仍在持續,均可向人民法院請求著作權保護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權利人仍可獲得自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的侵權損害賠償。

2、著作權侵權訴訟的法院管轄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

關於著作權的侵權訴訟時效問題在司法實踐當中是較為特殊的,詳細情況建議向專業知識產權律師諮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通過對本文的閲讀能讓你更順利地解決著作權侵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