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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會留有案底麼?

行政拘留會留有案底麼?

一、行政拘留會留有案底麼?

根據兩高三部印發的《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行政拘留不屬於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在公安機關會有記錄,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對移民、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僱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二、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一樣嗎?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機關執行,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

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儘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適用對象不同。行政拘留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則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適用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併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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