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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強拆的訴訟時效

一、行政強拆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房屋被強拆的訴訟時效

如果不滿行政強拆,無論是個人、或是其他組織都應該在知道強拆行為起的三個月內到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規定的除外)。

但是,若你有特殊的情況,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痛、極端惡劣天氣不能外出等等影響,導致不能如期上訴,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但必須在你的特殊情況消除後的10日內就向法院申請延期,否則逾期也無效。因此行政強拆的訴訟時效是三個月,在確實有難處的情況下,是可以延長三個月的期限的,但是必須事先申請,經過同意後才可以。

二、行政強拆的定義

行政強拆是國家行政機構強制執行力的一種方式。通俗來講就是行政機構讓那些違章建築或違法、非法使用土地的建築在指定限期進行拆遷,如果在限期內不能拆光,行政機構則會動用行政力量強制性幫助你拆除,而回收後的土地按照不同規劃進行公用。

三、關於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的不同

(一)執行主體不同

行政強拆的主一定是地方政府,通過這種公權力來對個人的房屋利益進行損害。在這個時候,若是對政府的行為舉動不滿,是可以進行相互間的協調的,但是如果協調不好,就得視情況起訴至法院,讓法院來定紛止爭。這和司法強拆不同,它背後的執行主體是法院,所有的責任是法院承擔的,根據不同的情況可能是私人事件的調解或官司執行下來的結果,因此不滿司法強拆,應按照法院流程向相關司法部門上訴。

(二)執行效率與速度不同

與司法強拆不同,行政強拆是政府下達的命令,因此不管被拆遷者是否已經在上訴或在訴訟期內,都不會影響強拆行動的執行,可以説比較雷厲風行,屬於死命令式,不管你訴訟是否成功,都不影響它目前的行動。而司法強拆與房屋所有者的是否進行了訴訟以及訴訟是否成功息息相關,需要落實哪一方勝訴,才可以動用司法力量進行拆遷。

(三)行政強拆的社會公信力較差

因為行政強拆直接傳達的是上級政府的命令,運用的是直接的行政力量,處理方法比較雷厲風行,其他的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也沒有辦法對其進行監督,總體來説對他的約束力比較小,因此社會上對行政的強拆普遍持不滿態度,因此它的社會公信力較差。而相對來説司法強拆是有根有據,經過司法程序的層層審核,處理相對比較透明化,因此司法強拆在社會公信力上強於行政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