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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這個離婚的方式呢是有很多的,一般分為兩大類,一個是自動和解私底下去民政局離婚,如果是遇到了不可調和的矛盾,雙方就可以採取法律的方式來解決。那麼這個法律的方式呢也有幾種分類。今天呢我們就來説説這兩種方式,第一種呢是協議離婚,第二種呢是訴訟離婚。這兩種方式又有什麼區別呢,那我們就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談一談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第一個區別是在時間上這兩種方式是有所區別的,訴訟的方式離婚呢,一般是要通過法庭走法律程序的,這個審理的法律過程呢一般來説是三個月左右,如果走的是普通的法律程序就是六個月左右,但是如果當事人不滿意法庭的處理結果,那麼當事人是可以再次向更高級別的法庭再一次提出法律申訴的,這個第二次法庭審理一般來説也是三個月左右。但是不管是第一次審理還是第二次審理,如果對於這個案件法庭認為有些特殊的話,還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延遲這個受理的時間的。當然協議離婚對比來説,在時間上就簡單很多啦,一般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只要出示必要的一些材料,最快的可以幾分鐘就處理好的。

第二個區別在於這兩種處理離婚的費用是不一樣的,除了當事人必要時要請自己的律師之外,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明文規定一般的離婚案件所交的費用是人民幣五十元以上,但不超過三百元。如果某個離婚案件有財產分配的問題,並且這個案件的財產分割問題不超過二十萬元的話,那麼就不需要加其他的費用了,如果這個離婚案件的財產分配超過了二十萬元的,那麼依照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要向相關的機構繳納半分之零點五的費用。但是協議離婚的費用就很低廉了。只需要向當地辦理離婚的單位繳納手工費用九元錢。

第三個區別是離婚的這個辦理程序是不一樣的。訴訟離婚的話走的程序是比較麻煩的,訴訟離婚是要經過法院的審理,然後受理,再是送達,再辦理證據,最後開庭審理等等這些程序,相對於來説協議離婚就好辦理多了,協議離婚就避免了這一些繁瑣的程序。最後一個不同的區別就是這兩種方式離婚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那麼就會有一個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在這個離婚協議書中會有關於孩子和家庭財產問題的一個解決分配的方式,那麼這個裏面寫的內容就是需要雙方自己來遵守的,但是訴訟離婚呢,這個方面的內容是法庭通過受理審判來判定的,所以訴訟離婚對於子女和婚姻雙方的財產問題是有一個明確的劃分的,當然這個明確的劃分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也就是説當事人雙方是必須嚴格遵守的,如果雙方中的某一方不遵守這個判定,那麼另一方就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訴,讓不履行的這一方強制執行。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標籤:訴訟 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