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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未經訴訟能否直接執行

一、抵押權未經訴訟能否直接執行

抵押權未經訴訟能否直接執行

能。《民法典》規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一致的,可以直接執行抵押權,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抵押財產可以不經抵押權人同意進行轉讓嗎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但不需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

其一、抵押人轉讓財產的權利。如合同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且抵押權不受轉讓行為的影響。

其二、抵押人轉讓財產通知的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財產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雖然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法律要求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其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前清償的權利。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財產,應通知抵押權人,如抵押權人認為轉讓行為可能損害自己的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將轉讓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只要雙方提前約定商量好的話是可以不需要通過訴訟就可以對這個抵押權執行的,不管是這個抵押權還是抵押財產其實都是要及時通知抵押權人的,但是後者抵押財產的話是可以不需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