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訴訟

聽證條件公民個人行政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聽證條件公民個人行政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一、聽證條件公民個人行政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聽證條件公民個人行政處罰的規定是對於個人處2000元以上的行政罰款的,將會要求組織聽證。聽證申請人必須是公安機關擬對其作出下列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1、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的;對違反邊的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個人處以6000元以上罰款的;

2、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的;

3、責令停產停業的;

4、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的。

二、聽證會組織的程序是什麼?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6、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7、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三、行政處罰要求聽證的手續是什麼?

1、聽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公安機關聽證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發出聽證告知書的公安機關的法制辦公室(處、科)書面提出聽證要求。

2、聽證申請人以郵寄掛號信方式提出聽證要求的,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

3、聽證申請人直接送達聽證申請的,以公安機關收到的日期為準。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於行政處罰方面的一些程序和決定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説是存在着一些比較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的,那麼是需要組織聽證的,比如説對於個人出2000元以上的行政罰款或者是對於組織處以1萬元以上罰款的話,就需要組織聽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