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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部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是怎麼規定的

一、計生部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是怎麼規定的?

計生部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是怎麼規定的

計生部門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目前我國已經取消了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的職責是:

(一)負責起草衞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衞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衞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衞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衞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衞生救援,發佈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衞生、放射衞生、環境衞生、學校衞生、公共場所衞生、飲用水衞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佈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新原料、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衞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衞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國基層衞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衞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衞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負責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藥品法典。

(八)負責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佈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羣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衞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衞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衞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衞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地方衞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衞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指導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衞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衞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全國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三、行政強制執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政強制執行以行政主體和法院為執行主體。

2、行政強制執行以已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為執行內容。

3、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或用代執行等方式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之狀態,最終確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實現。

4、行政強制執行不允許進行執行和解。

在司法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行政單位都有行政強制執行權,根據國家制定的有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是由計生部門徵收的,但是在國家取消了社會撫養費之後,計生部門將不再具有執法權,在司法實踐中,無論是非婚生子還是超生,都不再有所謂的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