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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受理期限是多長時間

行政複議受理期限是五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

行政複議受理期限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