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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打架鬥毆的處罰規定

青少年打架鬥毆的處罰規定如下:
第一,一般來説,如果青少年不滿14週歲,那麼是不負任何刑事責任的,但是家長和學校需要對其進行教育。
第二,如果14週歲以上的青少年打架鬥毆的,那麼如果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內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容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青少年打架鬥毆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