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免除行政處罰

免除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行政處罰滯納金能否免除,有哪些相關的免除辦法

  一、我國的《行政處罰法》中,並沒有滯納金上限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二、交通違法行為中,有滯納金上限的規定。
  公安部105號令中明確規定:違法當事人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按每日3%加收滯納金,但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本金數額。
  三、因此,必須針對你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滯納金是必須要交的,至於滯納金的上限,則要看你如何與處罰方溝通了。
  法律為什麼不規定滯納金上限?某種意義上講,就是針對小額罰款的,如果規定上限是罰款本金,那小額的被處罰人,很可能就不會及時去交了,反正錢不多,如果不催討,連交不交都是個問題了!
  建議:找個熟人,與行政部門溝通一下,及時把罰款交了。否則對方認真起來,完全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查封、扣押你的財物進行拍賣或者凍結你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以上就是有關行政處罰滯納金能否免除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