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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坐牢罰金去哪裏交罰款?

一、法律規定坐牢罰金去哪裏交罰款?

如果坐牢罰金去哪裏交罰款?

法律規定坐牢罰金可以委託親戚朋友或者是這份代理人去作出判決的法院交罰款,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繫;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有以下幾種罰款繳納方法:

1、限期一次繳納。

2、限期分期繳納。

3、強制繳納。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三、繳納罰金情形包括哪些?

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罰金的繳納分為五種情況: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關於這裏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在生活當中,現在如果犯罪人員被採取了強制性措施,或者是已經被定罪量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法院所規定的繳納罰金,可以通過委託人員來進行繳納。應該是到作出判決的法院繳納。

標籤:坐牢 罰金 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