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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盜竊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盜竊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和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於治安處罰法中關於盜竊的處罰規定,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誌、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誌設施的;

(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

二、盜竊構成刑事案件的標準是什麼?

1.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

2.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3.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

生活中經常會發生盜竊的違法事件,但是不是所有的盜竊行為都會被判刑入獄的,如果盜竊的數額不大能夠積極退贓的,並且認罪態度好的都會被行政處罰,如果犯罪情節嚴重,涉案金額巨大的構成犯罪的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