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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多久送達?

為了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商部門經常會協同衞生部門、消防部門等對市場中的經營户進行抽查。如果發現存在違規經營的情況,工商局可以向其作出處罰的決定。在執行處罰之前,工商局會向經營户發送一份行政處罰告知筆錄。那麼,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多久送達?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具體瞭解。

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多久送達?

一、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多久送達?

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就是行政機關在對行政相對人做出處罰決定前,告知其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及權利時所作的筆錄,需要當事人簽字確認才能生效。按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二、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一般程序適用於處罰較重或情節複雜的案件以及當事人對執法人員給予當場處罰的事實認定有分歧而無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體內容有: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三、執行行政處罰的原則是什麼?

行政處罰的執行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1、當事人自覺履行原則;

2、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3、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但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除外。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加處罰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財物、劃撥凍結的存款、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等措施。

綜上所述,工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告知筆錄,是為了讓經營户知悉自身的違法行為,這上面需要被處罰商户負責人的簽字。具體到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多久送達,沒有統一規定。一般來説,在收到查處後一週內,經營户可以拿到這份材料。如果對行政處罰不服,可以及時發起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