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16歲聚眾打架持械怎麼懲罰?

16歲聚眾打架持械怎麼懲罰?
律師解析:行政責任。超過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應當承擔責任。
實踐中,這個案子公安機關可以追究他的行政責任,可以決定拘留並處罰款。民事賠償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並履行的不予處罰,反之處罰。達不成協議的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第二十一條
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不執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