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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和財產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知識產權和財產所有權的區別主要是權利的客體是否具有物質性。具體兩者的區別如下:

知識產權和財產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知識產權的客體即知識產品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所在。 知識產權的特徵:

1、專有性

專有性即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絕對性,其專有性表現:

第一,知識產 權為權利人所獨佔,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

第二,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第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則主要是排斥非專有人對知識產品進行不法仿製、假冒或剽 竊。 第四,知識產權的獨佔性是相對的。

2、地域性

地域性是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另一種重要的特徵,所謂地域性,是指根據一 國或地區的《知識產權法》所取得的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 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識產 權的這一特點有別於有形財產權。

3、時間性

時間性是知識產權異於物權的又一個重要的特徵。時間性是指 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 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 這一權利就自行 消滅,相關知識產品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

(二)財產所有權一般都是以物質形式呈現出來的

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產所有權的獨佔性

財產所有權是一種獨佔的支配權,所有人的所有權不允許任何人妨礙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對所有人的財產享有所有權。

2、財產所有權的全面性

財產所有權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權利。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

3、財產所有權的單一性

財產所有權並非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

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4、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

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5、財產所有權的彈力性

財產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例如設定他物權。

知識產權是腦力勞動的成果,屬於無形資產的一類,財產所有權則是有形資產,且只要將知識產權用於商業領域,是可以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的,且大部分情形下,民事主體個人是可以盈利的,故此知識產權是是可以轉化為財產所有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