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罪是否有共同犯罪?
一、玩忽職守罪是否有共同犯罪?
玩忽職守罪一般沒有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實踐中玩忽職守罪一般是不構成共同犯罪的,典型的過失犯罪如玩忽職守罪等不存在認定共同犯罪的主觀前提。
共同犯罪認定的條件:
我國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僅僅據此規定,往往是不能準確認定共同犯罪的,認定公共犯罪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如張三和李四合謀實施搶劫,雙方是有明確協同搶劫的意圖,也清楚共同搶劫的後果的,否則,儘管張三實施了搶劫行為,李四也進行搶劫,但不能認定是共同犯罪,而應單獨分別認定各自的罪行。
2、存在基於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行為。如A與B合謀盜竊的,必須實施了共同盜竊行為,如準備工具、踩點、放風等,才能認定為共同犯罪,若B僅僅是有共同盜竊的想法,但沒有參與任何盜竊行為,也不存在教唆、幫助、組織行為的,一般不認為A與B是共同犯罪。
3、二人以上,均應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必然是存在兩人才能構成共同,但兩人必須都應該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例如一正常成年人與一精神病患者共同實施犯罪行為的,不能認為是共同犯罪,相關法律責任應由正常成年人承擔。
二、共同犯罪主從犯的區別
第一,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第四,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第五,從對犯罪結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於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囚;而從犯由於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在我們國家對於共同犯罪要作出一個嚴格的認定,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合適準確的評價,每一個犯罪人在犯罪當中所起到的作用,然後再作出量刑,當然了,有些犯罪的話根本就不存在共同犯罪,只需要對其一個人的單獨行為來進行判斷即可。
-
挪用十萬元公款怎麼定罪
挪用十萬元公款定挪用資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挪用資金罪,涉案金額達10萬元的,一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
-
如何對暴力取證罪判刑處罰
一、如何對暴力取證罪判刑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
-
玩忽職守罪立案標準較高是怎麼認定的?
一、玩忽職守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認定的?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
-
挪用公款多少可以立案解決
律師解析:涉嫌挪用公款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公款罪應予立案追責: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一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