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從《刑法》的明確規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罰沒財物罪主要是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滿足以下四個構成要件:
(一)本罪的犯罪主主體是單位。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法人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單位。
(二)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上述單位明知罰沒財物應依照有關國家規定,上繳國庫,但仍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
(三)客觀上具私分罰沒財物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交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的行為,且需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實施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涉嫌集體私分罰沒財物,累汁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四)侵犯了職務廉潔性和國家的財產所有權。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職責的廉潔性和國家財產所有權。國家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截留私分罰沒財物,是對其公職行為廉潔性的嚴重侵犯,同時也侵犯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關係。
二、如何認定私分罰沒財物罪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私分罰沒財物罪主要需弄清楚的是哪些財物是屬於罰沒財物,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罰沒財物主要包括:
(一)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追繳,沒收的違法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貪污贓款、走私的影碟機、犯罪用的汽車、賭資等。
(二)行政執法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公民、法人組織的行政罰款,例如環保部門對污染環境、限期不改的企業施以行政罰款:交管部門對違背交通法規、違章駛車的車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罰款等等。
(三)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背有關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組織的罰款。例如國家文物管理部門授權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機構,對參觀文物時毀壞文物者所處以的罰款。
關於私分罰沒財物罪的主體,本罪是純正的單位犯罪,只能由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構成。與私分國有資產罪類似,《刑法》法條在對本罪進行規定時,明確指出本罪是“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的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因此,立足於《刑法》的規定,本罪只能由單位構成。
-
玩忽職守案自己填補損失並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一、玩忽職守案自己填補損失並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玩忽職守案自己填補損失並自首是可以從輕處罰的;根據《刑法》第67條的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自首需要犯罪嫌疑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缺一...
-
無視公司管理制度玩忽職守的處罰是什麼?
一、無視公司管理制度玩忽職守的處罰是什麼?無視公司管理制度玩忽職守的處罰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土地執法玩忽職守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土地執法玩忽職守罪判刑標準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
業務員截留貨款不上交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
業務員截留貨款不上交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户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