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錯與徇私枉法區別
區別如下:
一、發生的時空條件不同。徇私枉法發生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的刑事訴訟活動中。執法過錯只發生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
二、主體範圍不同。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職務犯罪30萬能判刑幾年
利用職務挪用公款30萬元屬於數額巨大,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
企業公款私用怎麼處理
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辯論結束前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
-
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裏所説的國家工作人員與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
-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判刑標準是什麼?1、構成玩忽職守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據刑或者拘役。2、構成玩忽職守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節特別嚴重”是具體是指:(1)造成傷亡達到下列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