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刑法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現行刑法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第273條的規定,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刑法對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規定。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與挪用公款罪的區別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兩罪的共同特點都是客觀行為上表現為“挪用”,兩罪的區別如下:
1. 犯罪主體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和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體是掌管特定款物的直接責任人員,一般是國家工作人員,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員。
2.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為了個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為了作其他公用。比如,某單位將特定款物用於該單位修建樓堂館所,這是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將特定款物歸個人使用,則應按照挪用公款罪從重處罰。
3. 犯罪客體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其次是國家對公共財產的使用、處分權;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對特定款物的管理權。
4. 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現為行為人將自己保管或經手的特定款物,未經批准,擅自調撥,用於其他方面,這種挪用行為無論是用於非法用途還是合法用途,都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5. 犯罪對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對象主要是公款,即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挪用公物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折價按挪用公款罪處罰;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對象既可以是錢,也可以是物,但必須是國家特定的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的專項款物。
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必須是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本罪的犯罪對象是特定的,是用於救災、搶險、防汛、扶貧、優撫、移民、救濟的款物,這些特定款物必須專用,既可以是錢,也可以是物。
-
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玩忽職守的立案標準是:1、造成死...
-
高檢院林業監管玩忽職守司法解釋中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高檢院林業監管玩忽職守司法解釋中的立案標準是什麼?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
-
國税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國税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通常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
-
挪用資金罪與詐騙罪區別是什麼
1、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2、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