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類案件和公訴類案件的區別
一、自訴類案件和公訴類案件的區別
1.定義不同:
①自訴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並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②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過審判確定犯罪事實、懲罰犯罪人的訴訟活動。
2.提起訴訟主體不同:
①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依職權主動提起的訴訟。
②公訴是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3.提起訴訟條件不同:
①自訴條件:有適格的自訴人;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屬於自訴案件範圍;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②公訴條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二、自訴案件的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刑事訴訟法》第17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根據該條規定,自訴案件有4種處理方式:
1、調解。
2、當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訴。
4、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3項規定審理的自訴案件不適用調解。這是因為這類案件原屬公訴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舉報、控告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檢察院已決定對被告人不予起訴或者仍維持對被告人不予起訴的決定,但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能夠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訴,因而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時不能進行調解。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
可自訴可公訴的案件都有哪些
一、可自訴可公訴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傷害案(輕傷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遺棄案;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3章第1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3章第7節規定的,但是嚴...
-
詐騙罪是自訴案件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詐騙罪是公訴不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並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法》第266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被害人與自訴人有哪些不同
一、被害人與自訴人有哪些不同自訴人與被害人的區別為:1、自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訴,申請撤回自訴,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訴。公訴案件被害人無上述權利;2、被害人有請求立案權和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權,自訴人沒有;3、自訴人存在於自訴案件中,被害人存在於公訴...
-
自訴案件包括哪些內容?
一、自訴案件包括哪些內容?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情況為: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