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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刑事辯護流程是怎樣的

律師刑事辯護流程是怎樣的

我們知道,一般刑事案件當中都會委託專業的刑辯律師來進行辯護,這樣能夠最大限度的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律師進行刑事辯護也是有一定的流程規定的。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你律師刑事辯護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刑事辯護的審判流程

①律師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鑑定人、勘驗檢查筆錄製作人出庭作證的,應制作上述人員名單,註明身份、住址、通訊處等,並説明擬證明的事實,在開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師接到開庭通知書後應按時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應及時與法院聯繫,申請延期開庭:律師收到兩個以上開庭的通知,只能按時參加其中之一的;庭審前律師發現重大證據線索,需進一步調查取證或申請新的證人出庭作證的;由客觀原因律師無法按時出庭的。

③律師在開庭前三日內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權要求法院更改開庭日期。

④協助被告人提出是否迴避的申請。

二、刑事辯護人的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1.辯護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根據事實,就是要實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而不是猜想、推測,更不是憑空捏造。根據法律,就是在事實證據的基礎上,以法律作為辯護的準則和依據,無論是無罪、有罪、罪輕、罪重,都要以法律規定為依據。根據事實和法律,是辯護人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準則。但如果是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減輕處罰而弄虛作假、違背法律,則不能認為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不是正當履行職責。

2.辯護人為了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這是辯護人應當進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辯護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惟一正確的途徑。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就是説辯護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證人進行調查並收集有關證據材料時,要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注意瞭解和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或者雖有犯罪行為但同時具有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的各種證據,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沒有自首、立功表現,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並向司法機關提出有關證據和辯護意見。

辯護人依據事實和法律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賦予辯護人的職責和義務。這裏要注意防止兩種傾向,一是認為辯護人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是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場上,替犯罪分子説話、開脱罪責,干擾了司法機關打擊犯罪活動。這種認識主要是由於我們國家長期缺乏法制環境、法制觀念淡薄所造成的,只注意到強調對犯罪分子的打擊,而忽略了司法機關可能會因為工作失誤甚至由於司法機關中一些個別人素質不高、徇私枉法而造成錯案、冤案,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充分發揮辯護作用,可以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防止任意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事情發生。另一種應當防止的傾向是,辯護人在履行辯護職責時,着眼點不是放在尊重事實和法律上,而是想方設法通過各種不正當的途徑,如請客送禮、行賄,甚至搞假證據、指使證人作偽證等,以達到使被告人受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除處罰的目的。應當看到,這種做法也是嚴重違背法律設置辯護制度的目的和宗旨的,客觀上是維護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正當的利益,對社會是有害的,甚至可能觸犯刑律,構成犯罪。

法律當中並沒有強行規定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必須是律師,但是實踐經驗證明,辯護人是律師的話有很多好處,因為律師能夠比一般人更加清楚辯護技巧,對犯罪嫌疑人來講也是更有幫助的。關於律師刑事辯護流程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您解答到這裏。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