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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會通知家裏人嗎

詐騙罪會通知家裏人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在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會通知家屬的。
但是,孩子未滿十八歲的,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進行下列工作:
(一)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二)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對於被告人未委託辯護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託辯護人,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三)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
(四)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五)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