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辯護意見詞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未成年辯護意見詞範文:
審判長、審判員:
某某某律師事務所受某某某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並經得被告人某某某的同意,由某某某作為其辯護人。接受指派後,我們調閲了相關案卷,並會見了被告人。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涉嫌尋釁滋事罪不持異議,現結合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以下辯護意見:
一、被告人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被告人某某某實施被指空的犯罪時未滿18週歲,系未成年人。且其在與其他被告人去某某某的路上才得知其他人去某某某的目的是為了打人,到某某某後,並不是被告人指揮其他被告人去打被害人,只是見其他人都去打被害人時才一起上去打的,在打的過程中某某某沒有拿任何工具,且由其他被告人的陳述可以證實被害人的主要受傷部位是嘴部亦不是某某某造成的。可見被告人某某某在此起共同犯罪中,不是由某某某發起者和糾集者,亦不是本案的主要實行者,其在本案中只起到了次要作用。系從犯。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於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從輕處罰的情節被告某某某公安人員抓獲後於訊問中主動交待了犯罪事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有強烈的悔罪之心。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二、被告人符合緩刑條件
從犯罪情節來看,被告人某某某在此起共同犯罪中,未參與組織、策劃、糾集其他被告人,來進行此次犯罪活動,其是在去實施犯罪的途中才得知此去目的。在打被害人的過程中,某某某沒有率先打被害人,而是其他人動手後才動手,且亦未拿器械工具來積極尋求被害人受傷的結果,又被害人受傷的主要部位經證實亦不屬於某某某所造成。可見某某某的犯罪情節較輕。
從悔罪表現及有無再犯罪的危險來看,被告人某某某於訊問中主動交待犯罪事實,於今天的陳述中自願認罪、並有強烈的悔罪之心。從公安局派出所提供的前科網絡查詢情況來看,某某某無犯罪前科。且此次犯罪後,積極與被害人進行調解,並賠償被害人的各項費用,來彌補所犯下的罪行。這表明他的品質並不壞,再犯可能性低,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又被告人目前就讀於某某某中學,系高一學生,作為一名高中生,其可塑性強,經過這一教訓相信其已經認識到犯罪所帶來的不利後果,及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不會再踏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會努力作一名合格的知法守法的公民。宣告緩刑不會有再犯罪的危險。
從被告人提供的證據來看,宣告緩刑不會對所居住的周圍無重大不良影響。
故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某某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無再犯罪危險,且宣告緩刑對所居住地無重大不良影響,符合緩刑條件。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符合緩刑條件且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宣告緩刑。
綜上所述,希望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某某某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幅的原則,對被告人寬大處理。
辯護人:
時間
從上面的範文可以看出,寫未成年人犯罪辯護意見詞。首先要交代清楚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其次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和細節去辯護。同時要注意用法律法規來佐證自己的觀點,保證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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