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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立案後多長時間辦案

一、公安機關立案後多長時間辦案?

公安機關立案後多長時間辦案

公安機關立案後就會辦案的,但破案的時間是不確定的。《刑法》第八十七條當中規定的對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具體規定如下: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限為20年

(5)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立案的條件

1、有犯罪事實

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就不應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應該説只要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立案以後的下一個程序就是辦案,可是公安機關的辦案當然不是説僅憑報案人的一面之詞,就按照報案人陳述的內容,直接對所謂的犯罪嫌疑人進行任何強制性的措施,公安機關也是要自行調查相關的證據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