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虛假訴訟罪法院受理程序

受理程序是:
一、由院長或庭長指定審判員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
二、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法院會決定開庭審判。
三、在開庭10日前,法院會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四、在開庭3日前,法院會通知人民檢察院並傳喚訴訟參與人,再正式開庭審判。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虛假訴訟罪法院受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