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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輕傷級量刑標準

1、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輕傷級量刑標準

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相應地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故意傷害罪造成輕傷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