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多長時間能把錢追回來?
一、立案多長時間能把錢追回來?
立案多長時間能把錢追回來並未統一規定,案件複雜的則需要很長時間,案件得意的一般在判決後就可以追回。法院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民事訴訟法》對於審理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八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條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第一百三十條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
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閲後,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三十一條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託外地人民法院調查。
委託調查,必須提出明確的項目和要求。受委託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補充調查。
對於立案後的司法審理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和涉案嚴重程序來進行辦理的,不同的案件情況所認定的處理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具體情況可以由法院來進行認定。
-
達到什麼標準非法遊行罪可以立案?
律師解析:達到行為人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且拒不服從解散命令,造成社會秩序、交通秩序混亂,致使生產、工作、生活和教學、科研無法正常進行,比如致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致使工廠、企業生產停工,造成交通癱瘓等的標準非法示威罪才...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規定:1、因其指使部屬違反職責導致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遲延完成的;2、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二人以上重傷,或一人重傷、三人以上輕傷,或五人以上輕傷的;3、導致軍用設施、物資或其他財產遭受損毀,並造成超過二十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與...
-
虛假廣告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虛假廣告罪的立案標準是:1、違法所得數額超過十萬元;2、假借預防、控制突發事件、傳染病防治的名義,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導致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超過三萬元;3、利用廣告對食品、藥品作虛假宣傳,違法所得數額超過三萬元;4、其他嚴重情節等等。法律依據:《...
-
毀壞公私財物罪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毀壞公私財務罪的立案標準:(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即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實施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