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未遂存在嗎
虛假訴訟的行為在實踐中很少出現,但還有的犯罪嫌疑人為了一些非法的目的,鋌而走險觸犯虛假訴訟罪。而且犯罪是有未遂和既遂兩種形態,那麼虛假訴訟罪未遂存在嗎?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虛假訴訟罪未遂存在嗎
虛假訴訟罪是結果犯,不是行為犯。不僅要有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還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後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無端挑起訴訟,導致司法機關多次進行審理,或者調查取證,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甚至導致人民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一般是指造成對方當事人為了應訴而花費鉅額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等,或者對方當事人因錯誤判決而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破產等。
所以,虛假訴訟罪不存在未遂的狀態。
二、虛假訴訟罪的法律規定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述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根據修正後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有虛假訴訟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較為常見的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類案件多發生在企業改制和經營過程中,目前查處的主要有公司、企業負責人合謀虛構工資或者虛構債務,以及建築公司分公司經理與材料供應商合謀虛構材料款等案件。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徵,但由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身份,同時構成職務侵佔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此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公款的,或者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虛假訴訟,侵吞本單位財產。這些案件完全符合虛假訴訟罪的構成特徵,但由於相關人員的特殊主體身份,同時構成貪污罪,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虛假訴訟罪的犯罪嫌疑人嚴重的破壞了司法程序,有損司法的威嚴,所以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但是虛假訴訟罪是結果犯,必須出現犯罪嫌疑人期望的結果出現才能構成本罪,所以,不存在未遂。如還有其他疑問,小編建議去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專業的律師。
-
對於詐騙罪判多少年時間?
一、對於詐騙罪判多少年時間?詐騙罪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1、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
-
犯罪既遂的成立標準是什麼?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標準是什麼?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不應將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稱之為犯罪既遂。我們將犯罪既遂視為與犯罪未完成形態相對應的概念而使用。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態,也就不應使用犯罪既遂這一概念,只...
-
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暴力取證是行為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所謂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