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滿後才發現漏罪應該怎麼處理
一、緩刑考驗期滿後才發現漏罪應該怎麼處理
對在緩刑考驗期滿後發現漏罪的犯罪分子應當撤銷緩刑。
《刑法》第77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漏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緩刑刑期如何計算
我國《刑法》規定,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訴或者抗訴後,經二審維持原判的,則應從二審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進行考察,判決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緩刑考驗期。如果一審宣判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待判決生效後再依法交付考察。緩刑考驗期的長短以原判刑期長短為依據,可以和原判刑期時間相等;也可以適當長於原判刑期,但有封頂,最長不超過原判刑期一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三、適用緩刑的條件
適用緩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説明,罪行比較輕微。判處重刑的罪犯,不能緩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雖然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據其具體情節和為了教育其本人,預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諸執行的,不能緩刑。或者本人雖有悔改表現,但判刑較重也不應當適用緩刑。
此外,刑法規定,對於反分子和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緩刑考驗期一般是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如果有新的違法犯罪,公安機關會立即取消緩刑,進行數罪併罰。在緩刑考驗期間,沒有新的犯罪,那麼就不用再執行,之前的判刑。所以在緩刑期間,一定要好好的悔改,不要有其他犯罪行為。
-
作偽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偽證罪作為一個歷史悠遠的罪名,是當前世界各國刑法中都有規定的一個罪名,我國刑法當然也不例外。同時,作為我國刑法規定的妨害司法罪中的一種,偽證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多有發生。那麼,到底什麼是作偽證罪,而作偽證罪的處罰又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
-
刑拘一定會被批捕嗎
不一定會被批捕。如果37天內沒有進行釋放的話,那麼就是被逮捕了,如果在37天被釋放了就沒有被逮捕。公安機關如果需要逮捕人的話,在拘留犯罪嫌疑人37天之內就必須向檢察院進行申請批准逮捕,如果沒有批准逮捕的話,犯罪嫌疑人會馬上被釋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
律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如何辯護
一、律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如何辯護律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辯護一般是從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來辯護,具體辯護方式要看犯罪人分子的犯罪情節是否嚴重,以及犯罪的動機、犯罪目的、對社會和他人造成的影響等方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
-
新刑法對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新刑法對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處罰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