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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而造成原配偶死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重婚罪而造成原配偶死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重婚罪而造成原配偶死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構成重婚罪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造成原配偶死亡的也構成了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三、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其實,只要已經構成了重婚罪,不管有沒有造成配偶死亡都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構成重婚罪了的情況下故意殺害了原配偶的,那又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法院會按照故意殺人罪和重婚罪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