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非法集資改借條該怎麼辦

非法集資改借條該怎麼辦

一、非法集資改借條該怎麼辦

如果是非法集資,而且借條沒寫用途,那麼非法集資和借條沒有多大關係,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訴。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非法集資的特徵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兑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兑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嚐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説法”。

很多企業或是個人為了籌集資金而進行各種形式的融資,正常渠道的融資是合法的,也是為了經營和投資。然而一些人卻為了錢財而使用非法的渠道來進行非法集資,甚至在集資的時候為投資人打借條,其不符合法律規定,是不合法的行為。

標籤:非法 集資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