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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罪拘留多久?

一、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罪拘留多久

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罪拘留多久?

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罪拘留多長時間,要依據採取什麼拘留措施而定,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最長不超過37天,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20天。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要依據採取什麼拘留措施而定,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最長不超過37天,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20天。

標籤:拘留 損害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