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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如何讓公安立案?

一、虛假訴訟如何讓公安立案

虛假訴訟如何讓公安立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虛假訴訟是妨害司法秩序的一種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是具有管轄權的,可以直接立案偵查。但是需要報案人提供相關的證據(人證,物證,書證),以證明原告妨礙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

二、什麼是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案件從本質上説是惡意訴訟,但與傳統的惡意訴訟不同。虛假訴訟的主體不是一方當事人,而是雙方當事人,是雙方當事人經過串通,達成共同的惡意,利用民事訴訟程序,通過法院和法官之手,獲得民事裁判文書支持,實現侵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訴訟目的。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不同之處,在於惡意訴訟是一方惡意、侵害的是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虛假訴訟是雙方惡意、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儘管如此,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還是具有相同性質,即都是侵權行為,都是當事人惡意利用訴訟程序,獲取法院的裁判,進而侵害對方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而自己獲得利益。

三、公安機關不能直接辦理的案件

1、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訴案件,但對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3、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5、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遇到虛假訴訟的時候不要慌。先積極應訴,儘快收集各種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書證。庭審結束之後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只要證據確鑿,公安機關就可以對這種虛假訴訟進行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