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法條有哪些,怎麼規定的?
挪用公款罪的相關法條有哪些?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有什麼區分?我們的刑法法條中關於挪用公款罪的相關法條都有哪些?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相關法條的規定,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法律知識,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挪用公款罪法條?
第一百八十五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户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以上就是刑法中關於挪用公款罪的相關法條的分析,希望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當然更多關於挪用公款罪方面的問題,如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挪用公款罪的認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構成?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做具體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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