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不正當手段倒賣車船票罪既遂怎麼判刑?
一、構成不正當手段倒賣車船票罪既遂怎麼判刑?
構成不正當手段倒賣車船票罪既遂的量刑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構成不正當手段倒賣車船票罪的要件
1、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車票、船票的管理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倒賣,是指購買車票、船票後加價賣出或者為了賣出而購買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質在於其目的是否通過加價賣出而獲得,至於其目的是否實現則不影響其性質的認定。聽謂車票,是指旅客憑其乘坐各種陸上從事旅客運輸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價票證,如火車票、公共汽車票、長途汽車票等。坐席、卧鋪籤宇號及訂購車票憑證亦屬本條所稱車票性質。聽謂船票,則是指憑其乘坐水上從事旅客交通運輸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價票證。
本罪屬情節犯,倒賣車票、船票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其罪,情節不屬嚴重,即使有倒賣車票、船票的行為,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倒賣的;因倒賣獲利較大的;倒賣數額巨大的;內外勾結套購車票、船票倒賣的;造成惡劣影響的;抗拒依法進行的查問的;等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卧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額在五幹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屬情節嚴重。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以兩利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觀方面的兩大構成要件,缺一不能構成本罪。
任何公民在採取合法的方式購買到車船票之後,是不得將其轉賣給他人的,否則若是因轉賣車船票,才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那麼實施轉賣行為的人,就涉嫌犯了不正當手段倒賣車船票罪。
-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
-
犯罪既遂的成立標準是什麼?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標準是什麼?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不應將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稱之為犯罪既遂。我們將犯罪既遂視為與犯罪未完成形態相對應的概念而使用。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態,也就不應使用犯罪既遂這一概念,只...
-
查扣的淫穢物品是否隨案移交
不需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確規定:對查獲的下列不宜隨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隨卷保存,但應當拍成照片存入卷內,原物由公安機關妥為保管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移送主管部門處理或者銷燬:(一)淫穢物品;(二)武器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
-
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要如何認定
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屬於行為犯,但行為犯中的犯罪行為並不是一着手實行即告完成。有的行為犯,犯罪行為有一個實行過程,通常需要達到一定階段(或者程度),才能視為行為的完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中的“販賣”本義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對於不同的”販賣“行為認定既遂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