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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的對象包括什麼

走私的對象包括:

走私的對象包括什麼

(1)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

(2)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

(3)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

(4)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

(5)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

(6)毒品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標籤: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