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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法人判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集資法人判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最近幾年,在民間借貸領域,非法集資現象愈演愈烈。非法集資是一種詐騙活動,如果情節嚴重,會觸犯刑法,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院在對非法集資案件進行判決時,有時候會對犯罪嫌疑人處以緩刑,那麼非法集資法人判緩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非法集資法人判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非法集資犯罪如何判刑?

1、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2、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綜上所述,緩刑只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犯罪分子有悔改之意,對社會危害不大的。也就是説非法集資法人判緩刑的話,非法集資金額通常不能太大,並且案件受害者要少。非法集資犯罪在量刑上面,從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犯罪分子想獲取緩刑的話,就得好好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