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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駕駛罪什麼意思

一、妨害安全駕駛罪什麼意思

妨害安全駕駛罪什麼意思

妨害安全駕駛罪是屬於選擇性的罪名,做出妨害駕駛的行為後,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妨害駕駛罪處罰,構成嚴重後果的,按交通肇事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

當交通事故發生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間是有一定的期限和嚴格的規定的。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經過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在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10日,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4、當事人預期不申請調解的,調解生效不予執行的,或解調達不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妨害駕駛罪是屬於交通安全的罪名之一,妨害安全駕駛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妨害安全駕駛罪處罰,構成嚴重後果的,按交通肇事罪處罰。觸犯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分別可能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公民應當遵紀守法,才能更好維護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駕駛 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