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致四人輕微傷會有什麼後果?
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會有一些青少年,因為叛逆或者受到壞人的挑唆,會在公共場合隨意的破壞,尋釁滋事。其實我國對於這類尋釁滋事也是有相關法律對他們進行制裁的,那麼尋釁滋事致四人輕微傷會有什麼後果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學習下。
尋釁滋事罪有幾種表現形式,每種形式的立案標準都是不同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不同形式的尋釁滋事行為構成的犯罪的標準分別是:
①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一)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
四)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五)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七)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一)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
(三)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六)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一)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於尋釁滋事致四人輕微傷會有什麼後果相關內容,尋釁滋事罪可大可小,一把情節較輕的,是需要繳納處罰金,教育一番;但如果是情節嚴重的,那就需要負刑事責任。其實青少年多少都會經歷叛逆期的,但是要學會分辨是非對錯,不要肆意妄為,要知道年滿16週歲就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多久?
一、倒賣軍用物資罪判多久?《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構成特體有哪些?1...
-
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19)蘇0102刑初299號 公訴機關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呂XX,男,1995年3月10日出生,個體,住江蘇省無錫市樑溪區。因涉嫌盜竊罪,於2018年8月24日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經南京市玄...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一、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