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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該如何處罰

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 該如何處罰

在故意殺人的情況下,並不是一定就會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如果此時沒有出現死亡結果的話,則可以認為實構成故意殺人未遂。此時法律中規定對未遂犯的處罰是要比既遂犯輕一些的,但對故意殺人的未遂也是很嚴格的,那究竟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

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於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未遂有很多種,包括:

(1)對象不能犯:比如A預謀殺B,深夜看見B趟在牀上便一刀刺過去,發現原來是枕頭。這時被逮到了。這叫故意殺人未遂,屬於對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達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與死地,但是怎麼打也打不死。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還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認為扎個小人能害死B,於是天天聽扎小人詛咒B,這種情況就不屬於犯罪

(3)客觀不能犯:就是客觀方面讓你達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殺死B但是B穿了防彈背心,A用盡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這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4)主觀認識錯誤:如A開車撞死B,從B身上壓過去還下來摸了下確定B已經死了。於是逃走了,C路過發現B把他帶到醫院又救活了,也屬於故意殺人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二、故意殺人未遂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謂故意殺人(未遂)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於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相信大家在閲讀了上文之後,應該瞭解故意殺人未遂怎麼認定了吧。實踐中,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故意殺人未遂,而此時不能僅僅因為沒有造成死亡的結果,就直接判斷構成未遂,這樣顯然是不合法的。而在認定構成未遂的時候,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