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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賣情人私生子算拐賣兒童罪嗎?

男子賣情人私生子算拐賣兒童罪嗎?

十四歲以下的孩子稱為兒童,每個孩子都是家長心上的一塊肉,家裏的寶貝,不幸遭遇孩子被拐賣的事件家長該多揪心呢,我國社會治安方面的立法與執法力度都在不斷加大,維護好社會的安全與穩定。但是現在社會上還有男子賣情人私生子的事件發生,不禁令人唏噓,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釋關於拐賣兒童罪的相關法律

男子賣情人私生子算拐賣兒童罪

拐賣兒童是一種非法行為,通過非法手段拐賣擁合法撫養權的父母或監護人。美國每年估計有80萬名兒童報稱失蹤,但有97%尋回。拐賣兒童可分為家庭拐騙或陌生人拐騙。陌生人枴子主要分三種,分別為綁架勒索、奴隸及繼養和做童工,非法買賣等。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人格尊嚴權,是指與民事主體的尊嚴密切相關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被害婦女、兒童被拐騙後,處於行為人控制之下,處於被欺騙、任其擺佈的境地,失去決定自己去向的身體自由權,行為人將被害婦女、兒童當作商品出賣,損害其做人的尊嚴。至於本罪所引起的被害人家庭妻離子散,有時甚至家破人亡是本罪的危害後果,而非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婦女、兒童。“婦女”指14週歲以上的女性。根據最新司法解釋的規定,這裏的“婦女”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婦女,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婦女,被拐賣的外國婦女沒有身份證明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兒童”一般指14週歲以下的人。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利與人格尊嚴。本罪的對象僅限於婦女和兒童。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或者偷盜嬰幼兒的行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婦女,是指已滿14週歲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婦女,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婦女。兒童,是指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拐騙,是指以欺騙、利誘等非暴力手段將婦女、兒童拐走,以便出賣的行為。綁架,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婦女、兒童的行為。收買,是指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買取、換取婦女、兒童的行為。販賣,是指將婦女、兒童當作商品出售給他人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接送,是指行為人在拐賣婦女、兒童過程中的接收、運送的行為。中轉,是指為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場所或機會。偷盜嬰幼兒,是指祕密竊取不滿6週歲的兒童的行為。本罪是選擇性罪名,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七種行為之一的,就構成本罪,同時實施兩種或兩種以上行為的,亦構成一罪,而不實行數罪併罰。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具有出賣的目的。

以上就是關於拐賣兒童婦女罪的相關規定與解釋,在男子賣情人私生子的案件中,不管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情人與其他人的孩子也好,首先這個男子做法就是錯誤的,孩子是無罪的,出於金錢的誘惑將孩子賣掉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