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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認定數額?

一、詐騙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認定數額?

詐騙犯罪既遂未遂如何認定數額?

詐騙犯罪既遂未遂的認定與數額沒有直接關係,只要進行了詐騙的犯罪事實並獲得了詐騙財物,即使只有一塊錢也構成了詐騙既遂。既遂的含義,就是成功了,未遂的含義,就是因為某種原因沒有成功。詐騙罪的既遂與未遂也是這樣認定的,詐騙既遂就是成功把錢騙到了自己口袋,未遂就是沒有騙成功。詐騙罪既遂與未遂其實就跟詐騙分子有沒有成功騙到錢有關,如果詐騙分子有成功騙到錢的話,就自然而然是屬於詐騙既遂的情況了。

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齊備了刑法分則對某一具體犯罪所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有什麼區別有:

1、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種基本形態,在司法上,應當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説”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齊備了刑法分則對某一具體犯罪所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

2、根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

行為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結果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結果加重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導致了基本犯罪構成結果以外的嚴重結果的犯罪。

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3、犯罪未遂是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導致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比方説某人實施盜竊,但突然聽到傳來腳步聲,於是不得不停止盜竊,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們把這種情況成為犯罪未遂。

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對於詐騙罪既遂與未遂的認定,只需要看犯罪事實上有沒有獲得詐騙利益,如果獲取了則詐騙罪既遂,如果沒有獲取詐騙財物的,則認定為詐騙罪未遂。另外,涉及到詐騙既遂的相關條件還應當符合詐騙這一行為的特點,根據不同的程序,還可能認定為搶劫等罪名,具體的應當根據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