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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後犯人不認罪應當怎麼辦

開庭後犯人不認罪應當怎麼辦

隨着社會發展的多元化,每天有大量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發生,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同時並通過法院程序進行處罰。但是還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會拒不認罪的,那麼,應當怎麼辦呢?對於法院來説,犯罪嫌疑人是否認罪都不影響案情的處理,若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便自然不會進行處罰。

一、開庭後犯人不認罪怎麼辦

認罪與不認罪都不影響法院判決。

有罪並且認罪悔罪的:法院在決定刑罰標準時可以適當考慮從輕處罰。

無罪並且無證據證明犯罪的:即使當事人拼命説自己有罪,法院也不應該判刑。

有證據證明犯罪但個人不認罪的:法院依據犯罪的事實證據,依據法律規定的相關罪名,依法量刑。

二、犯罪嫌疑人死不認罪的,應該由司法機關來舉證證明其已經構成犯罪。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同時根據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第五十二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瞭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綜上所述,在審判機關人員進行開庭審理的過程中,相關犯罪嫌疑人應當配合工作,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實事求是的説明,法院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逍遙法外的犯罪人,也不會隨意處罰一個沒有犯罪的自由人。當然,若是沒有罪行的相關當事人應擔提供充足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開庭 犯人 認罪